项目概况
数据存储设备扩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12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G-2025-236
项目名称:数据存储设备扩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8万元
采购需求:固态硬盘:******医院现有存储系统的扩容升级等(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在到货后7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项目验收之日起3年免费保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2.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2.1.8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事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报价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5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上述3.1资格标准中第3.1.1条至第3.1.6条的相关材料。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 26 日至 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文件可至现场报名领取。(3)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12月16日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
******有限公司。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银行账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5、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徐一彬、林锦芬、陈伟/0591-******)、负责人(黄丽婷、黄稀瑾/05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 130 号
联系方式:高晓汀/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徐一彬/******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 话: 0591-******
******医院
2025年 11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