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我院科创中心自主研发的“多酶清洗液”系列产品,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目前,已顺利完成小样的生产工作,并通过了严格的小样检测,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预期标准,为后续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推动该知识产权的有效转化与落地,现公开选取供应商,由其承担“多酶清洗液”产品的生产及经销工作。此举旨在依托专业供应商的资源与能力,保障产品高质量产出与市场高效推广,充分发挥产品的技术优势与市场潜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持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参与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允许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生产服务要求
1.技术能力:提供产品生产所需技术支持,涵盖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质量检测等全流程,保留生产全流程记录(如质检报告、生产日志)至少3年。
2.生产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稳定且充足的生产能力,需提供详细的生产设备清单、生产线数量及产能证明材料,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供应稳定。
3.生产工艺:严格依照我院提供的 “多酶清洗液” 配方及生产工艺标准进行生产,严禁擅自更改配方比例与工艺流程。生产全程需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及环保标准,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控体系,保证产品质量一致。
4.质量检测:每批次产品生产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质量检测,并及时提供详细检测报告,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配合我院不定期抽检。
5.包装要求:按照我院规定的包装设计方案进行产品包装,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具备良好密封性、防潮性和抗压性。包装上准确标注产品名称、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6.技术支持:生产商需为经销商及终端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包括多酶清洗液的使用方法、适用场景、注意事项等;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及时解答客户技术疑问,提供远程或现场技术支持。
7.生产商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例如ISO13485,ISO9001等,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等环节保证多酶清洗液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8.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经销服务要求
1.经销推广要求:投标方需拥有完善的销售网络与渠道资源,具备专业的市场推广能力和销售团队,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渠道与团队:在指定区域(甘肃省、四川省广元市、陕西省汉中市)拥有成熟的销售渠道和专业营销团队,能有效开展产品推广和销售。
3.销售能力:需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广缘心?全效多酶清洗液不低于50万元),并接受甲方对销售活动的监督与评估。(注:若年销售低于50万元,甲方有权更换经销商)
4.销售管理:建立规范的销售管理制度,保证产品销售价格符合市场规律和双方约定,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定期向我院提交销售报表,内容包括销售数量、销售区域、客户反馈等信息。
5.售后服务: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及时处理客户关于产品使用、质量等方面的咨询与投诉。对客户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解决方案。
6.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商业廉洁规定,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不得擅自调整产品价格超出约定范围。
7.品牌维护:切实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严格遵守品牌使用规范,不擅自更改或歪曲品牌内容。
8.物流配送:经销商需确保产品在下单后规定时间内送达客户指定地点,提供物流跟踪服务,保证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与完整性;生产商需配合经销商做好货物调配工作,确保货源充足。
9.经销商需在产品储存、运输过程中,遵循产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防止产品变质或失效;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包装破损的产品。
10.其他未列明的产品生产要求,要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四、商务要求
(一)知识产权使用费用及报价要求
1.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供应商依托我院技术进行生成、经销合作模式,并进行利润及知识产权使用费的核算与分成。
2.报价方式采用分成比例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内,比例不变。
3.知识******医院提成比例不得低于30%,除广元市以外的其他地区提成比例不得低于20%。
4.合作方需按季度向我院提交详细财务报表,报表内容应包含:总订单数量、总订单销售额,以及分区域的订单数量、订单销售额等关键数据。此举旨在为双方核对利润情况及知识产权使用费用提供精准依据。每季度末,双方将依据实际销售额完成利润及知识产权使用费的核算与分配工作。合作方须在数据核对无误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我院应得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用足额支付至指定账户。
(二)合作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为3年。
(三)知识产权
1.“多酶清洗液”的配方、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我院所有,合作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仅拥有产品生产与经销权利,不得泄露技术或用于其他产品生产。
2.合作方在产品生产与经销过程中,若对产品包装、宣传资料等进行设计,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我院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
(四)违约责任
1.若合作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生产或经销义务,如未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产品质量不合格、未达到销售目标等,我院有权要求限期整改;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我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全部损失。
2.若合作方违反知识产权条款,泄露产品技术或擅自使用知识产权,我院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
注: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15:00
科创中心联系人:鲁老师 金老师 联系电话:0839-******/******